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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公众媒体刊发稿件审稿制度

时间:2022-06-23 09:02:53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校园公众媒体是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也是学院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强化学院各部门的宣传责任意识,确保公众媒体刊发稿件的安全性,进一步提高新闻发稿质量和效率,加强公众媒体的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校园公众媒体专指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吕梁职业技术教育》等以学院官方名义主办的网站、新媒体平台、刊物等。

第二章  稿件审核原则

  第三条校园公众媒体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校园公众媒体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四十八字”方针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新闻志向、坚持正确工作取向,做好新闻管理和稿件审核工作。

  第五条校园公众媒体的审稿实行领导负责制,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本级新闻宣传行为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在社会媒体发布学校重大活动外宣稿件时,实行通稿制。原则上以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官方网站为首发平台,及时上传,及时审核,及时发布。根据不同媒体特点,发布内容由简洁到厚重,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通稿一般由处室、系部负责起草,经各处室、系部负责人审核,报党委宣传部审定。特别重要的通稿,由学院主要领导审定,方可对外发布。

  第七条尊重社会媒体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和知情权,并做好与来访新闻单位的协商沟通,为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八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各公众媒体平台不得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3)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5)尚未公开的党务政务、案件侦查、法院审判、灾情疫情、统计数据等信息;

  (6)涉密信息,以及通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其他内部信息;

  (7)宣扬迷信、伪科学、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炫富等低俗倾向的;

  (8)虚假、失实信息,未经核实的网上信息和其他稿件;

  (9)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或舆论导向不正确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或有悖社会公德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稿件审核要求

  第九条校园公众媒体严格执行分级分类审稿制度。所有在校园公众媒体发布的新闻稿件、音视频节目等,必须进行分级审定,确保新闻稿件、播出节目质量。对外发布的稿件、图片、视频等须做好登记备案。

  第十条一般新闻稿实行三级审稿制:部门负责人审读审看(一审)、宣传部复审(二审)、分管领导终审(三审)。

  第十一条特别重要的新闻稿件由各系部、处室报党委宣传部审核,由学院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发布。

  涉及学院重大决策、重要数据、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稿件,必须送学院主要领导审定,或由学院主要领导委托分管校领导审定。

  第十二条有关市级及以上党和政府领导人视察、指导学院工作等稿件,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并根据有关规定报送上级部门审定。

  第十三条各系部、处室须先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向校级公众媒体投稿。来稿经审核不予发布的,校级主流媒体须及时反馈。

  第十四条各系部、处室参照此制度建立新闻审稿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把关,提高新闻宣传质量。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报学院纪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开云kaiyun官网登录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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