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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职责

时间:2022-03-07 16:54:1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一、学生处是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及奖惩;督促、检查系部贯彻执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负责对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及严重违纪处分等工作;

  三、指导学生学风建设;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和校园文化建设。

  四、协同各系部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负责做好辅导员的考评及培训工作。

  五、负责学生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及有关的工作程序的拟制、修改工作。

  六、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教育、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负责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新生军训。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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