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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团员代表大会制度  

时间:2022-06-27 18:10:09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团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团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是全院共青团员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代表全院共青团员意志,维护全院共青团员权益。

  第三条 团代会及其常设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院党委和团市委的领导。

  第二章 团员代表大会

  第四条 团代会每三年至五年召开一次,由共青团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召集,并由院党委及团市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团代会。出席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时,方可召开团代会。

  第五条 团代会的领导机构:团代会筹备期间设大会筹备委员会,由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团代会正式召开期间设大会主席团,由现任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

  第六条 团代会召开期间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表决共青团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共青团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共青团开云kaiyun官网登录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代 表

  第七条 团代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第八条 团代会的代表按照共青团组织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科学、严格选举产生。

  第九条 在任的院团委委员和下一届院团委委员候选人自动成为代表。团代会名额分配方案报院党委和团市委批复,经院团委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审议通过。

  第十条 团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从当选之日起,至下一届团代会代表产生时止。

  第十一条 团代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相应会议,参加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对院团委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三)根据相关程序,联名提出提案、议案、罢免案、质询案等。

  第十二条 团代会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并协助贯彻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二)按时出席各项会议,履行代表职责;

  (三)主动了解并如实反映团员意见,并将各提案反馈切实传达给团员;

  (四)维护大会声誉,执行大会决议。

  第四章 常设机构

  第十三条 院团委是团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表团代会行使规章制定、重大事务决策、民主监督和团代会赋予的其它职权。院团委委员的任期自团代会闭会时起,至下一次团代会召开时止。

  第十四条 院团委由院团委委员组成,每届院团委委员,由通过团代会新当选的团委委员组成。

  第十五条 院团委书记、副书记从院团委委员中产生,书记、副书记人选由团代会提名,并经院团委全体委员会议选举通过。

  第十六条 候选人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如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中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修订由团代会通过后,报院党委批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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